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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章文才奖学金评选
时间:2012-10-24

园艺林学学院

章文才奖学基金评选实施办法

一、奖学基金奖励的范围

本奖学基金奖励的范围是为华中农业大学园艺林学学院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本科生指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林、茶学等专业在校四年级本科生;

研究生指园艺学一级学科下所含专业(包括果树学、蔬菜学、设施园艺学、茶学等)以及园林专业在校三年级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和高年级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当年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有一次获奖机会。

二、奖项设置 

章文才奖学基金现阶段只设学生优秀奖一项;

本科生每专业1-2名(即4-8名),研究生2-6名。

奖励金额每人壹仟元。

三、奖项评选资格

(一)本科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学农爱农,专业思想牢固,品行端正,暑期社会实践成绩合格,《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

2.大学三年期间GPA排名位于专业前10%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1)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在“神农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等竞赛中获奖者;

3)积极参加SRF项目研究并公开发表论文者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

4)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5)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有理论性文章在《理论学习园地》或校外地市级以上刊物上刊登者。

4.在校期间,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评奖资格。

1)有课程(指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2)无故旷课或迟到早退达5次或无故不参加校院()班集体活动、团组织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

3)未上交该学年度社会实践登记表或调查报告(或论文);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不及格的;

4)在本学年度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

5)有其他行为违反学校规定。

(二)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本人为第一作者并且完成人单位为华中农业大学。

5.凡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

3)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或代他人注册。

四、奖学基金的申报

先由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书的复印件,交院系学生政治辅导员;

学生成绩和材料的收集、统计和审核,与教务处有关的由院本专科生教务秘书负责;

与研究生处有关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老师负责;与学生工作处、团委、宣传等有关部门的由院系学生政治辅导员负责。

园艺林学学院

                                  20121024

点击此处下载。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严格按照奖学金实施办法和评选资格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打印件),提交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最终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王凤竹老师处,截至20121029日下午5点之前,过期不候。电子版发送至wangfengzhu@mail.hz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