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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4年度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12-04

各位老师: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校发〔2013〕29号)、《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相关项目实施细则》(校发〔2013〕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学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见下文): 申请人请于2013年12月2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216室,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的审查与推荐。

学院科研办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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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校发〔2013〕29号)、《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相关项目实施细则》(校发〔2013〕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学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请的项目类别有:

(一)青年教师科技创新专项;

(二)学科交叉研究专项;

(三)人文社科研究专项;

(四)培育专项。

二、资助范围与资助强度

(一)青年教师科技创新专项

支持青年教师自由探索。资助研究领域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指南相同。

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5-10万元/项(自然科学类),3-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

(二)学科交叉研究专项

支持校内所有学科领域间教师联合开展实质性的学科交叉研究。

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5-10万元/项(自然科学类)、3-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

(三)人文社科研究专项

一般项目支持青年教师以争取国家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为目标的科学研究;定点实证研究项目和重大项目支持教师以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项目为目标的科学研究。定点实证研究项目必须有固定观测点,应产出社会效益好、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重大项目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现代农业发展政策研究为核心,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结合湖北“三农”现状,为行业发展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必须具有稳定的创新研究群体,较好的科学研究积累。定点实证研究项目和重大项目须定期提供咨询报告。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强度为3-5万元;定点实证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5年,资助强度为5万元/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强度为10-20万元/年。

(四)培育专项

1.重大培育项目

支持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积累,经过培育,有望由我校主持申请和获得新的重点、重大项目的自然科学研究。

培育周期2-5年,资助强度10-40万元/项。

2.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支持与相关领域海外及港澳台国际知名专家和机构、立足学科前沿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旨在提高学校的国际参与度、影响力和研究水平;并通过培育,有望申报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培育周期2年,资助强度10-20万元/项。

3.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

支持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积累,经过1-5年的培育,有望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项目;或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在人文社科领域有望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

自然科学类培育周期1-5年,资助强度:10-5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培育周期1-5年,资助强度:2-20万元/项。

4.优秀人才培育项目

包括两类:一类是支持已经入选省(部)级相关人才计划(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杰出人才计划等),经过进一步培植,有望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计划的教师(A类);另一类支持35岁以下,有较大潜力,经过培育,有望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的青年教师(B类)。

培育周期3年,资助强度5-50万元/项。

5.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包括两类:一类是支持已经入选省(部)级创新团队计划,经过进一步培植,有望入选国家级创新研究群体的团队(A类);另一类支持研究基础较好,有望在3年内入选省(部)级团队(B类)。

培育周期3年,资助强度5-150万元/项。

6.协同创新培育专题

支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指导下开展的协同创新研究。

培育周期3年,资助强度8-50万元/项。

7.其他培育专题

支持促进新兴学科建设等以上专题以外的自然科学研究。

培育周期3年,资助强度8-50万元/项。

三、申请条件

(一)不同类别项目申请要求

1.青年教师科技创新专项

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未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民口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2.学科交叉研究专项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共同申请人年龄在职在岗年限能够覆盖项目周期。本专项应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联合申请,共同申请人应为申请人所在一级学科之外的教师。

3.人文社科研究专项

原则上限专职教师申报。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未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定点实证研究项目和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各类项目要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国家战略需求、区域服务和行业特色。

4.培育专项

(1)所有培育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2)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未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973计划、863计划、民口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重大横向合作项目等。

(3)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须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与国际著名学术研究机构或知名科学家签订了明确的合作协议,未主持在研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自然科学类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中的国家级科技奖励培育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至少应有8篇代表性论文,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或实用价值,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成果已经开始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必须获得行业准入资格;至少获得1件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已经开始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优秀人才培育项目A类申请人当年已经入选省(部)级相关人才计划;B类申请人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并已显现出较大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6)申请创新团队培育项目A类的团队应已经入选省(部)级创新团队计划;B类团队应由长期科学研究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5-8名核心科技人员组成,平均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且近五年内承担过两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课题,或近五年内发表过高水平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奖励,团队中至少有1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

(7)协同创新培育专题应针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重点支持方向组织项目。提倡多学科交叉和跨学院组织研究队伍,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应围绕有限的科学目标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能体现优势互补。

(8)其他培育专题在申请书中应阐明申请人在所选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取得了重要研究进展,急需培育支持开展深入研究。

(二)申请人资格与限项要求

1.基本资格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治学严谨。

(2)申请人未满40岁的计算时间为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人未满45岁的计算时间为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人2013年应申请过(限主持人身份)校外科研项目(2013年新入职及因项目满额无法申报校外项目者除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4)曾主持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并已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再次申请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已结题项目完成良好并取得较好的研究进展;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应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SCI、EI等收录论文,人文社科类项目负责人应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CSSCI、SSCI、A&HCI等收录论文。

2.限项要求

(1)申请人没有主持列入限项项目类别的在研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2)列入学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限项范围的专项共4个:青年教师科技创新专项,学科交叉研究专项,人文社科研究专项及培育专项。

(3)研究生自主选题研究与优博论文培植专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培植专项及培育专项中的优秀人才培育A类项目、创新团队培育项目、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和科研基地培育项目暂不列入限项范围。

四、申报与评审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并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审查与推荐

申请人应于2013年12月2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各学院(部)科研秘书,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审查与推荐。

(三)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复查

各学院(部)应于2013年12月2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申报函(附件2)、申请项目清单(附件3)、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公室。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对申请人资格和项目《申请书》进行复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受理未经学院(部)审查和推荐的个人申请。

(四)评审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根据各专项申报情况确定评审方案并组织评审。

五、说明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请,不得将已获得各类纵向和横向项目资助的研究内容重复申请。如有重复申请,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处理。

六、联系人及方式

(一)青年教师科技创新专项(自然科学类)、学科交叉研究专项、培育专项

联系人:刘 彬 陈 柳

电 话:87282019

E-mail:nsfc@mail.hzau.edu.cn

(二)青年教师科技创新专项(人文社科类)、人文社科研究专项、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

联系人:朱 晓

电 话:87286982

E-mail:zhuxiao@mail.hzau.edu.cn

(三)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

联系人:盛 锋

电 话:87282038

E-mail:shengf@mail.hzau.edu.cn

附件:

1.《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

2.申报函(格式)

3.申请项目清单(格式)

华中农业大学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