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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时间:2017-04-27

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全人教育为目标,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较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文化自信自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风景园林保护、管理和规划设计人才。风景园林是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具有科学与艺术、理工与人文结合的特点,要求毕业生具有“生境、画境、意境”三境融通的设计思维和能力,还应具有高尚的“专业情感、社会情怀、道德情操”,能够在根植人类文化传统和自然系统认知基础上管护自然与文化资源。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理解风景园林的营建、使用和管理是可持续发展与人类幸福安康的基础,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理论,重点掌握在尊重并调和人的社会、文化以及行为和审美需求基础上改善自然和人工环境质量的理论和方法。具备城市(镇)公共空间设计、风景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和各类型风景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风景园林学科发展动态;

2.掌握与风景园林学科相关的知识,具备综合分析与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3.掌握风景园林艺术原理和设计理论与方法;

4.掌握风景园林植物等工程材料、方法、技术、建设规范和工程管理要求;

5.具有风景园林管护、规划设计、调查、研究和实践的能力;

6.具有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7.熟悉风景园林公共政策与法规;

8.具有良好的团队与合作精神、组织与协调、沟通与交流能力;

9.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 制:4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风景园林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五、专业核心课程

城市绿地规划、风景园林艺术原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史、风景园林工程、风景资源保护与规划。

六、毕业生适应工作范围

毕业生能胜任城乡规划部门、城市建设部门、园林部门、规划设计院所(事务所)、房地产企业等部门关于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工作以及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