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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乡村振兴接力计划实践团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4-04-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回信精神,同时结合学校乡村振兴荆楚行前期工作内容和秭归县产业振兴实际问题需求,学校经研究决定选派“研究生乡村振兴接力计划实践团”前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进行科技服务,发挥研究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一、遴选范围及人数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全校公开遴选6-8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一年的乡村振兴助力工作。

二、选拔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学生层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中共党员优先;

(二)学业成绩优异,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实践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学生于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身心健康,具有奉献精神和大局观念,能较好地适应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爱“三农”事业,有志于投身基层工作;

(四)研究方向、前期研究经历符合秭归县具体产业发展需求的研究生优先考虑;能够将秭归县具体产业问题同研究课题相结合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选派方式

选派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导师审核、学院推荐、学校统一组织选拔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湖北省志愿者协会、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华中农业大学共青团委员会、华中农业大学园艺林学学院四方根据秭归当地需求情况调配录用人员。

(一)学生申请、导师审核、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乡村振兴接力计划实践团登记表》(附件1)、书面申请书以及准备成绩证明材料(成绩单、已发表或录用期刊论文材料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材料。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园艺林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院团工委邮箱。

(二)资格审查,学校选拔。根据遴选工作安排,研究生院、校团委同相关学院复审学生资格,确定面试选拔名单。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

(三)集中体检、人选公示。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选集中体检,根据考核表现、体检及心理测评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完成信息录入。

(四)岗前培训、人员派遣。正式录取接力计划实践团成员将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工作见习等,提升能力素质。

四、工作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7月,期限10个月。

五、保障措施

(一)华中农业大学和秭归县政府签订《研究生乡村振兴接力计划实践团合作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明确接力计划实践团及其成员的任务与责任,共同管理、共同考核研究生接力团及其成员。实践团及其成员的任务包括自身科研规划、产区生产任务、工作例会总结等。工作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办法》返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二)研究生接力计划实践团成员除享受国家助学金与课题组发放的生活补助外,学校与地方另设专项经费予以支持,由学校和地方管理。专项经费提供接力团成员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为接力团成员提供住宿和办公条件,工作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往返交通补助。

(三)学校作为研究生接力计划实践团招募单位,将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派遣、评估表彰等工作;工作服务期满,学校和地方共同审定《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接力计划实践团服务鉴定表》,记入学生档案,同时颁发服务证书,作为享受有关政策的依据。

(四)工作期满,按期返回本校继续攻读学位,工作考核优异、在研究生评奖评优、推优入党、职业发展和博士学位攻读等方面获得学校和地方的优先考虑与支持。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回校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因意外事故所致不能准时返校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研究生院、校团委、园艺林学学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艺林学学院。

遴选工作期间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27-87281257(园艺林学学院)



园艺林学学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