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园艺林学学院2021年章文才奖学基金评选通知
时间:2021-11-05

园艺林学学院

章文才奖学基金评选实施办法

一、奖学基金奖励的范围

本奖学基金奖励的范围是为华中农业大学园艺林学学院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本科生指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林、茶学等专业在校四年级本科生;

研究生指园艺学一级学科下所含专业(包括果树学、蔬菜学、设施园艺学、茶学等)以及园林专业在校三年级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和高年级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当年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有一次获奖机会。


二、奖项设置  

章文才奖学基金现阶段只设学生优秀奖一项;

本科生6名,研究生6名。

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三、奖项评选资格

(一)本科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学农爱农,专业思想牢固,品行端正,暑期社会实践成绩合格,《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

2.大学三年期间GPA排名位于专业前10%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1)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在“神农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等竞赛中获奖者;

3)积极参加SRF项目研究并公开发表论文者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

4)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5)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有理论性文章在《理论学习园地》或校外地市级以上刊物上刊登,或青年大学习完成率在90%以上

6)积极参与各类就业招聘活动,或已签约就业者。

4.凡在校期间,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评奖资格。

1)有课程(指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2)无故旷课或迟到早退达5次或无故不参加校院(系)班集体活动、团组织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

3)未上交该学年度社会实践登记表或调查报告(或论文);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不及格的;

4)在本学年度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

5)有其他行为违反学校规定。


(二)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与理论学习,理论学习记录本记录质量高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园林南北楼入口考勤率每月居前30%,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勇于进取,成绩优良,学术活动记录本记录质量高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本人为第一作者并且完成人单位为华中农业大学。

5.积极参与各类就业招聘活动,或已签约就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凡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

3)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或代他人注册。

四、奖学基金的申报

本科生先由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并于11月822:00前,将奖学金申请表,有关证书(所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③成绩单等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荟十四313处,电子版材料以【班级+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打包后以【班级+姓名】命名,交至经资邮箱2071827114@qq.com

研究生先由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并于11月815:00-17:00,将奖学金申请表,有关证书(所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③成绩单④理论学习记录本(复印件)⑤学术活动记录本(复印件)等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园林北楼211室电子版材料以【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打包后以【专业+姓名】命名交至邮箱YJSBG111@163.com


学生成绩及与成绩相关材料的收集、统计和审核,由学院教务秘书负责

 2021年章文才奖学金评选细则和申请表.doc

研究生申请人材料公示 2021章文才奖学基金申请汇总表公示.xlsx

获奖名单公示2021年章文才奖学基金评选结果公示.pdf



                                                   园艺林学学院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