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6月修订)及《关于开展华中农业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说明。
1、征题、选题、审题。由本科教务办组织征题、选题,各系组织审题。
2、毕业论文形式。毕业论文是学生最后的综合实践训练阶段,应注重过程训练,毕业论文可以是科研报告、调研报告及毕业设计等形式。
3、学术诚信。导师加强诚信指导,学生做到诚实守信。毕业论文须有原始记录作为支撑,作为答辩必备材料之一。指导老师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过程指导,认真审核数据,培养学生的科研诚信。
4、外单位老师和我院老师可共同指导毕业论文。保外校研究生的、园林植物“菁英班”的同学可以在外单位找指导老师做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此外,须找一位本院老师作为第二指导老师。外单位指导老师须具有高级职称。
5、国创、SRF项目(含院级)及其他课题可申请转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及华中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优先从上述有延续性的课题中遴选。
6、指导人数。根据学校规定,每位老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6人,对于师资较为紧缺的个别系,不得超过8人。
附件:1、教务[2015]15号-关于开展华中农业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园艺林学学院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