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9月11日中午,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贫困认定及国家助学金”工作布置说明会于园林北楼228报告厅顺利召开。本次说明会由辅导员方姝灵主持召开。
9月11日中午,我院于园林北楼228报告厅召开了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贫困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的工作布置说明会。此次会议旨在明确新学年各项国家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流程、条件及相关规定,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会议伊始,方姝灵强调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重要性。她分别就评选条件、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明确了本学年国家奖学金面向21-23级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标准。而国家励志奖学金则面向同样群体中的经济困难学生。为了保证评选过程的严谨性,学院特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整个评选过程。
紧接着,方姝灵宣布了贫困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的具体实施细则。根据规定,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旨在帮助那些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面临学业、生活压力的学生们顺利完成学业。会议还特别强调,在评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如建档立卡户、孤残学生等。
为了确保每位同学都能清晰了解评选流程,会议详细讲解了各项政策和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提交方式,包括个人申请表、获奖证明、申请书等,并指明所有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相应地点。
此次说明会是一次重要的工作部署,为本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程序规范、细则合理提供了重要保障,体现了学院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后续落实各类资助政策、确保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文字:周露荷
摄影:邓祎珂
审核:林辉